年末冲刺!合肥土市12月18日推545亩地

发布日期:2015-11-28 浏览次数:875

来源:新浪乐居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最新消息显示,合肥推出7宗地块于12月18日下午2点30分拍卖出让,分别是新站区XZQTD183号地块、瑶海区E1503号地块、瑶海区E1504号地块、包河区S1507号地块、包河区S1508号地块、滨湖区BH2015-06A、庐阳区N1508号地块,面积共545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新站区XZQTD18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瑶海区E1503地块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3、瑶海区E150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4、包河区S15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包河区S15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6、滨湖区BH2015-06A地块鉴于滨湖新区自2006年启动建设以来,历经9年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在建工程最多、房屋销售面积最大、人口集聚最快、生态环境最优的区域,但是加油加气站配套严重不足,为确保有限的站点能最大限度地支撑滨湖新区范围的需求,确保建设的站点在本地有充足的油源不致断供,根据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经市土委会同意,在该地块的土地供应条件中明确:竞买人须为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须在合肥市持有单体不小于1万立方米的自有油库,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滨湖新区管委会书面出具的审核证明文件。

7、庐阳区N15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其中,包河区S1507号、庐阳区N1508号地块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土方、高差、苗木等自行处理)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6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5年12月18日下午2: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新站区XZQTD183号宗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瑶海区E1503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农产品年交易额≥100亿元的国家商务部认定的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业部定点市场入驻本次出让商业地块的协议。经瑶海区政府书面确认后报市国土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商业地块内约27.6亩土地中投资建设农产品市场项目。规划方案明确的市场交易区房屋建成后,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年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瑶海区E150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提供引入1家竞技类体育赛事运营中心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协议须经瑶海区政府见证。否则,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出让面积以50万元/亩标准缴纳违约金。此款要求和上述协议约定事项,由瑶海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


来源:新浪乐居



据合肥土地市场网最新消息显示,合肥推出7宗地块于12月18日下午2点30分拍卖出让,分别是新站区XZQTD183号地块、瑶海区E1503号地块、瑶海区E1504号地块、包河区S1507号地块、包河区S1508号地块、滨湖区BH2015-06A、庐阳区N1508号地块,面积共545亩。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新站区XZQTD183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瑶海区E1503地块竞买人(含其控股股东或其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3、瑶海区E1504号地块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法人。

4、包河区S150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5、包河区S15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

6、滨湖区BH2015-06A地块鉴于滨湖新区自2006年启动建设以来,历经9年的建设发展,已经成为全省在建工程最多、房屋销售面积最大、人口集聚最快、生态环境最优的区域,但是加油加气站配套严重不足,为确保有限的站点能最大限度地支撑滨湖新区范围的需求,确保建设的站点在本地有充足的油源不致断供,根据滨湖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申请,经市土委会同意,在该地块的土地供应条件中明确:竞买人须为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须在合肥市持有单体不小于1万立方米的自有油库,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供滨湖新区管委会书面出具的审核证明文件。

7、庐阳区N1508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该公司法人或其所在母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或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三、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市国土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其中,包河区S1507号、庐阳区N1508号地块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提交已认真查阅该地块相关资料,对地块现状(含土方、高差、苗木等自行处理)已充分了解,且愿意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宗地移交确认书》,且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的承诺。

四、竞买登记

1、竞买人须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6日到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6日上午11:30。

2、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均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日期暂定为2015年12月18日下午2: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为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场。

六、 其他

1、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以合肥市规划局出具的正式文件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参考价不含契税、印花税)。土地准确面积以测绘部门实测为准,该地块具体出让信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上述宗地的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4、新站区XZQTD183号宗地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全额纳税。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结构封顶)。若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5、瑶海区E1503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农产品年交易额≥100亿元的国家商务部认定的双百市场工程和农业部定点市场入驻本次出让商业地块的协议。经瑶海区政府书面确认后报市国土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在商业地块内约27.6亩土地中投资建设农产品市场项目。规划方案明确的市场交易区房屋建成后,整体运营,不得对外销售。

竞得人须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年内竣工。如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6、瑶海区E150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房屋建成后,自持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40%。

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日内,提供引入1家竞技类体育赛事运营中心入驻本地块的协议,协议须经瑶海区政府见证。否则,视为违约,由竞得人按出让面积以50万元/亩标准缴纳违约金。此款要求和上述协议约定事项,由瑶海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

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